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詩篇第十八篇23-24節 (中文新譯本聖經)



我在祂面前作完全的人,
我也謹慎自己,
脫離我的罪孽。

所以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
照著我在祂眼前手中的清潔回報我。




既是完全人
卻又稱自己曾經滿手罪孽
滿手污穢與骯髒

如果你真的是完全人
你就真的能看到自己的
這些罪孽與污穢與骯髒

完全人
照佛教的說法
完全人就是成佛
如果我們基督徒
都能看清認清自己的罪
我們都能成佛
不需要參禪茹素甚至改宗

有時候我們基督徒還是貪
貪財
貪權
貪好名聲
貪地位
貪名利
貪有好房子
貪有好老婆
因為貪字我們跟大衛王一樣
思想與行為盡是污穢與骯髒
我們或許認為神會赦免我們
神會赦免我們
不代表神沒了公義了
因果報應
我們仍有一天要照我們所作的業
承受該有的報

但是我們看清
我們悔改
這些我們心中的惡
不能再奴役我們
這些貪的惡靈
不能再叫唆我們去做不義的事

我們終會成為完全人
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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